著名打假人士方舟子近日又和360公司董事長周鴻祎杠上了。因周鴻祎微博上轉發(fā)“網(wǎng)友爆料方舟子被百度重金收買和利用”等言論,方舟子以名譽侵權為由將周鴻祎訴至法院,索賠精神損失20萬元。18日上午,朝陽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名譽權糾紛。
2012年8月,360推出搜索引擎so.com,正式宣布進入搜索領域,與百度進行競爭。隨即,網(wǎng)絡上出現(xiàn)大量關于360瀏覽器竊取用戶隱私的傳言。
10月,方舟子公開宣稱“360安全瀏覽器不安全”,頻頻轉發(fā)相關微博,稱360瀏覽器竊取用戶隱私。與此同時,百度在其新聞網(wǎng)站的顯著位置以紅色醒目的標題予以傳播。
周鴻祎憤而在微博上回應:“這一次是方舟子,下一次還會有圓舟子,后面肯定還會有一系列抹黑360安全瀏覽器的組合拳,目的都是趁立足未穩(wěn)要滅了360搜索……”并轉發(fā)“百度公司利用掌控的媒體資源和一些所謂的‘打假斗士’,抹黑360瀏覽器,試圖以此遏制360搜索的發(fā)展”,“近日,又有網(wǎng)友爆料稱方舟子被百度以金錢收買和利用,以所謂‘打假斗士’的身份,和司馬南一唱一和”等微博。方舟子認為周鴻祎的微博對自己構成名譽侵權,于是將周鴻祎訴至朝陽法院。
上午,方舟子的代理律師當庭指出,周鴻祎先后發(fā)布侵權微博共7條。事實上,方舟子從未以發(fā)表或不發(fā)表批評揭發(fā)言論為代價,收受任何企業(yè)、個人的金錢或利益。方舟子在訴狀中稱,他的行為只是依據(jù)“相關事實建議‘慎用360瀏覽器’”,并沒有詆毀抹黑。被告微博基本內容失實,使其名譽受到損害。因此方舟子起訴周鴻祎,要求其刪除侵權微博信息,公開刊登道歉信,并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
針對方舟子的起訴,周鴻祎的代理律師認為,方舟子發(fā)布明顯的侮辱性言論,貶損、丑化、侮辱被告、360公司及其產(chǎn)品,方舟子才是過錯方。針對方舟子的質疑,360及時作出技術解釋并多次發(fā)布辟謠聲明,請方舟子關注這些信息,并請他注意辨識所轉發(fā)微博的真?zhèn)?。然而,方舟子一概置之不理,繼續(xù)轉發(fā)惡意攻擊360瀏覽器的微博。
被告代理人稱,針對此情況,周鴻祎在微博中作出的回應,只是對方舟子諸多不正常行為的合理質疑和批評,并未捏造事實、誹謗原告,也沒有侮辱、丑化原告的言論。“方舟子一方面利用其知名公眾人物的社會影響力,不斷發(fā)布羞辱周鴻祎的言論;另一方面卻又拒絕接受周鴻祎對其提出的合理質疑和不具有實質惡意的評論,這是一種典型的雙重標準。”
同時針對原告律師提出的微博中出現(xiàn)的“方肘子”等攻擊性稱呼,被告代理人認為,這只是一種網(wǎng)絡用語。代理人認為,周鴻祎微博回應方舟子對360的攻擊,屬于正常的言論自由范疇,不構成名譽侵權。因此被告請求法院駁回方舟子的訴訟請求。上午,此案未當庭作出判決。